人民委员会关于给制革业总委员会拨款的决定草案 174

  (1918年6月15日)
  
  
  在人民委员会最后批准3700万卢布的整个财政计划或全部预算之前,立即预支制革业总委员会1000万卢布。
  指定一个委员会立即研究这个计划和这项预算,委员会由
  制革业总委员会
  粮食人民委员部
  财政人民委员部
  监察人民委员部代表组成。
  由制革业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图尔克斯坦诺夫同志负责召集,要求委员会在5天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。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1卷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00页
   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
  注释: